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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作者: 来源:综合办公室 2020-11-09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以下简称“环保所”)成立于1979年,是我国最早从事农业环境保护研究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重点围绕农田污染防治、农业环境监测与预警、生态循环农业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四大学科领域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应急性重大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工作。

本所设有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控制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农药残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与新西兰、芬兰和瑞典等国家建立多个农业环境技术联合实验室,在云南大理、山东庆云和湖南湘潭等地建有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十三五”期间承担了多个国家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目前,研究所有9个科技创新团队,因工作需要,经中国农业科学院批准,拟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应聘条件

  1.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德才兼备,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团结协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3.青年英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业绩和能力特别突出的,可破格考虑),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如全职引进须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

详见《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附件),可全职或柔性到本所工作。

二、聘期待遇和支持经费

   本次招聘分为农科英才和其他紧缺人才两类。农科英才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分为顶端人才、领军人才、青年英才。不同层次人才聘用后待遇和支持经费如下:

  • 顶端人才

引进人才到岗后,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暂行办法》,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提供200万元/人/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支持5年。

  2.岗位补助。除享受研究所该岗位正式职工薪资等待遇外,可再享受50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连续支持5年。

3.住房保障。可参照《农科英才住房租售暂行办法》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 领军人才

  引进人才到岗后,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暂行办法》,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提供80-150万元/人/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支持5年。

  2.岗位补助。除享受研究所该岗位正式职工薪资等待遇外,根据人才A、B、C类划分,可分别享受302520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连续支持5年。

3.住房保障。可参照《农科英才住房租售暂行办法》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 青年英才

  引进人才到岗工作后,享受所级引进人才支持。到岗工作满1年后,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3年内共有2次申请机会。获得院择优支持成为“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进入“青年英才计划”,按院该计划提供相应支持:

  1.科研工作经费。提供60万元/人/年的科研工作经费,连续支持5年。

  2.岗位补助。除享受研究所该岗位正式职工的薪资等待遇外,可再享受10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连续支持5年。

3.住房保障。可参照《农科英才住房租售暂行办法》给予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四)研究所其他紧缺人才待遇面议。

(五)欢迎各类优秀人才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到所工作、交流,相关柔性引进待遇及管理方式将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办法进行“一人一策”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全年受理。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设为“环保所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到指定联系邮箱。

(二)资格审查。人事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研究所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双方沟通后,确定评审时间,并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

(三)组织评审。采取同行专家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人选。评审后,通过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认拟引进人选。

(五)公示。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拟引进人选至中国农业科学院备案审核。

(七)签订协议。通过院备案审核后,研究所与拟聘农科英才签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管理协议》,研究所其他紧缺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四、应聘材料

(一)简历(应写明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获奖及成果情况等)。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证明、博士后相关证明、职称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重要获奖情况证明;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及所属权证明;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反映应聘人员能力和业绩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青年英才至少提供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上述材料需先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考核时审核须提供材料原件,研究所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返还有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人:赵长海

  联系电话:022-23613820

  传    真:022-23613820

E-mailaepihbs@126.com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

  邮    编:300191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均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特殊支持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为准。

(二)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三)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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