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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作者: 来源:乡村环境规划与评价创新团队 2021-08-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5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日执行)的要求,现将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 规划名称及概要

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东南部的口东镇镇域内,工业区规划范围为:西北至津蓟高速公路防护绿地,西南至潮白新河防护绿地,东北至西辛庄、上王各庄,东南至宝黑公路,规划面积约为3.38平方公里。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规划发展定位为:以塑料制品为主导的轻工业制品基地,主导产业为新型塑料制品生产,包括塑料原材料加工、工程塑料、农用塑料、塑料建材生产和塑料加工机械制造等。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于2010年编制完成《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总体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津环保管函[2010]218号)。

园区已经过10余年的发展,现对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2. 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东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方式:022-82500609

电子邮箱:bdqjjkfq07@tj.gov.cn

3. 承担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22-23613820

电子邮箱:nybhps@163.com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并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5. 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意见和看法,请将意见反馈至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意见。提交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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