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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作者:孙约兵 来源:重金属创新团队 2024-08-25

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17年,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3年,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管理机制,依托于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为吸引和资助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开展产地环境污染与修复领域方面的研究,提升产地环境污染防控理论和技术水平,促进产地环境污染防控学科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发布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本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且与本实验室资助方向相一致,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一、资助方向

1.1典型污染物快速检测与源识别技术;

1.2重金属/有机污染的生物有效性与生态阈值;

1.3产地系统典型污染物界面过程与迁移累积机制;

1.4重金属/新污染物绿色高效修复技术及应用;


二、资助类型与经费管理

2.1 基础科学研究类,包括一般项目(经费3万元,执行期1年);重点项目(经费5万元,执行期2年),主要资助本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2申请项目研究经费只允许在实验室依托单位报账使用,不外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三、申请人条件

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等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研发、推广骨干人员。为了鼓励年青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


四、申请须知

4.1申请者通过网站下载开放项目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材料6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

4.2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和研究年限,编写任务书和研究计划,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核准后开展工作;

4.3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提交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结束时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和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4.4考核要求: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包含1SCI论文),且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标注单位;

4.5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第一标注单位中文名称为“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300191”;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Original Agro-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MARA)/Tianjin Key Laboratory of Agro-Environment and Agro-Product Safety, Agro-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titution, MARA, Tianjin 300191, China”。


五、项目申请的时间

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9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批准时间另行通知。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邮编:300191

联系人:李晓晶、孙约兵

E-mailnybcdhj@163.com


附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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