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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作者: 来源: 2019-09-18

  一、支持类别

  (1)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

  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20名。具体标准为:主持重大科研任务,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菲尔兹奖、何梁何利等国际、国家著名奖项。

  (2)企业人才项目

  杰出企业家。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20名。具体标准为:民营企业人选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总额不低于30%;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引领或促进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国有企业人选为担任现代公司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5年以上,一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在同行业中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较强影响力;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连续多年保持盈利,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发挥了产业、技术引领作用。

  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计划支持200个,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40个。具体标准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景好,未来三年内可实现成果转化或取得重大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团队应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稳定合作3年以上。

  天津市技能大师。计划支持10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20名。具体标准为:全职在生产服务和教学一线工作;掌握高超技艺、绝技绝活的技师,在领域内拥有话语权,在带徒传技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计划支持200个,每年评选一次,每批20个。具体标准为:企业通过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或通过短期聘用、项目招标、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与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在关键技术、重大工艺、核心产品等方面取得突破,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青年拔尖人才

  计划支持150名,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30名。具体标准为:35周岁以下,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4)区县人才发展项目

  计划支持150个,每年评选一次,每批15个。具体标准为:对区县人才发展发挥明显引领作用,项目在各区县中做法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对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提高区县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支持政策

  特支计划支持人才周期一般为2年,特支计划支持项目为一次性支持。

  1、入选特支计划的团队或人才授予“天津市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青年拔尖人才、人才智力合作项目、区县人才发展项目不授予称号和颁发证书)

  2、入选特支计划的人才,由各牵头部门在市人才办的指导下,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研究提出一人一策的培养方案。根据培养方案,各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培养支持工作。

  3、市人才发展基金为特支计划入选者提供10—100万元的特殊经费支持,用于支持其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

  4、有关部门要在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计划、创投资金、商业担保、产业引导资金等方面向特支计划入选人才或团队倾斜。各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解除他们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

  5、建立特支计划入选人才和团队定期交流机制,推动不同技术、不同学科研究领域的人才交流合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相关特支计划入选团队或人才与企业结对子,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6、入选特支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和特支计划入选人才(特支计划支持项目除外),在每个培养周期内,要培养或引进2名后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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