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所助力宁夏回族自治区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作者:张又文 杨琰瑛 米长虹 来源: 2020-07-13
为贯彻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的相关要求,落实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净土保卫战的重要部署,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由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乡村环境规划与评价团队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完成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划分成果在宁夏银川顺利通过验收。本次会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农业农村部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总站、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和能源总站、宁夏生态环境监测站、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生态中心、宁夏农业勘察设计院等单位的专家,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统计局等相关处室负责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环保站、农技总站等相关单位以及5个地级市及22个县(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等50余人。
验收会上,技术支撑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汇报了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划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对5市22个县(区、市)的分类划分成果进行了汇报。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划分工作汇报,审查了相关成果资料,并就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工作过程中的技术环节和成果表达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经质询讨论,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验收。
目前,在我所的技术支撑下,自治区已全面完成省级和22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耕地土壤环境管理,实施跟踪监测评价与动态调整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