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作者: 来源: 2023-03-29
为做好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以下简称“环保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考生,择优选拔”的原则,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招生领域: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调剂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调剂申请。
三、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报考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申请调剂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他条件及要求。
四、调剂基本程序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4月6日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查看环保所公布的各专业调剂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考生筛选。环保所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须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以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调剂考生的复试要求详见环保所网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四)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本办法由环保所科研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2-23616890。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