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来源: 2023-03-29
为做好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以下简称“环保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升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总体部署下,环保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组、招生工作实施组,并成立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两个复试小组,具体负责本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8日-10日(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如需再次调剂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环保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确保差额复试方式规范有效。
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环保所网站(http://aepi.caas.cn/)通知,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本所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须正反面在同一页面);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附件1);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⑨考生须提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用于参加复试期间组织的统一体检;⑩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外语),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须按照现阶段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除口罩、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②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自我情况介绍PPT(不超过5分钟,内容一般包括个人简介、优势特长、本科毕业论文或毕设思路、现有成果、研究兴趣、学业规划等,中英文均可,面试前须拷贝至指定电脑)。考生自我介绍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采取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外语测试成绩。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加分。
四、调剂工作
根据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及公告,明确接收调剂时间、调剂专业、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事项,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环保所网站公布。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环保所依据“择优录取”原则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本所招生工作实施组通过“调剂服务系统”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
(一)工作原则
1.环保所录取工作遵守“五不录一保护”原则,具体包括: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结束后,环保所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在学科专业内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环保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环保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其他要求
1.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一律不得修改。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复试期间由环保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七、监督与复议
(一)环保所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环保所全面实行监督制度,本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环保所执行信息公布制度,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环保所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本所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22-23610959),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