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郑宏艳 来源:科研处 2025-03-20925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以下简称“环保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5〕22号),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总体部署下,环保所按规定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监督组,并按照学位类别成立复试考核组,组长由所领导、学科带头人或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担任,学术硕士的复试考核组成员包括学术骨干,专业硕士的复试考核组成员包括相应专业领域(方向)专家或产业专家(以中国农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为主),每个复试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20日 |
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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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 |
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3月28日 |
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4月1日 |
公布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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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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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4月10-12日 |
组织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核等工作。 |
(二)复试方式
环保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本所不收取考生复试费。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环保所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一区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5年3月27日上午10:00前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5分。“少民计划”单科分数要求不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密切关注本人网报时所填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及时接收回复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四)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 复试资格审核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5)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及复印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并签字);(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研究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生须提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10)“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12)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资格审核结束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将退还考生,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 复试考核
(1)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4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外语),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目。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除个人有效证件和考试必备文具外,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②综合面试: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自我情况介绍PPT(不超过5分钟,内容一般包括个人简介、优势特长、本科毕业论文或毕设思路、现有成果、研究兴趣、学业规划等,中英文均可,面试前须拷贝至指定电脑)。考生自我介绍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除此之外,还重点考核考生的以下几个方面: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为100分。采取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调剂工作
环保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https://gs.caas.cn/zsgz/sszs/cc753551a5b5477fafca8054fc160a9d.htm),制定本所调剂工作办法,明确接收调剂时间、调剂专业、基本要求等事项,相关信息将在环保所网站(https://aepi.caas.cn/)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发布。
五、录取工作
(一)“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在学科专业内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在环保所网站公示3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其他要求
1. 材料提交
考生应在复试前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 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环保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费用自理。
七、监督与复议
(一)环保所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环保所全面实行监督制度,本所招生工作监督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环保所执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环保所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本所招生投诉电话(022-23612801)、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22-23610959),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一)本办法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备案。
(二)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环保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环保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25年硕士招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中国农业科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