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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遴选公告

作者: 来源: 2026-03-19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物业服务招标代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二、招标代理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取得和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招标委托代理或同类表述,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成立时间计算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当日

2.入选政府采购省级分网(省级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提供入选代理机构名录的网页截图并盖公,截图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当日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于遴选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用查询截图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当日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7.具有组织招标活动的能力和固定场所,具备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的相关软硬件设施等必需的办公条件,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与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为其缴纳社保、不得在两家及以上代理机构执业)。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标代理从业经历,须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经营场所为同一地址的,或相互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9.与研究所及研究所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经济利益关系、近亲属关系等须回避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1.本项遴选确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公开遴选。研究所与中选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期限,自签署合同起始,至完成相应项目的招标代理并移交相关资料终止

2.中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研究所要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处理质疑和投诉,拟订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研究所定标、签订合同,以及整理招投标归档资料等涉及招投标事宜的服务。

3.中选招标代理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已中选的招标代理权利,或在招标代理中出现重大失误、不良行为、服务质量差以及因违规受到投诉并查实的,则取消该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权利,后续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时也不再接受该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4.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单位的合同约定支付。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6年3月23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2-23618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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